位置: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> 疑难解答

电子合同是否也要缴纳印花税
[ 作者:佚名  来自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:2590 ]
       问:我是一家销售公司的业务经理。近几年随着网络的普及,我逐渐将销售业务拓展到网络销售方面。在进行网络销售时,我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销售合同。在此请问,对于这种电子合同是否也要缴纳印花税?

      :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6]162号)第一条规定: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:购销、加工承揽、建设工程承包、财产租赁、货物运输、仓储保管、借款、财产保险、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,为应纳税作证。你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的销售合同,是典型的购销合同。因此按照上述规定,也应该申报缴纳印花税。

公司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鲁润名商广场B-802 电话:15806696587 0531-82068798 邮编:250001
版权所有@2005-2022 山东忠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